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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的通知 [重要]

日期:2004-04-23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05年度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的通知 [重要]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有关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校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以下简称教育部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现将项目的有关情况及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教育部重点项目是由教育部批准立项并给予专款资助的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用于保证学校承担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国家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国家级、省部级的科研项目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科研攻关、高新技术开发应用、产学研结合项目)。
  1.经费资助标准及内容
  教育部重点项目向来校工作的外国专家提供国际旅费,在华工作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及生活零用金等费用。
  2.具体时间要求
  教育部重点项目应在批复的当年完成,并且每位外国专家在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有依托项目,即,必须承担着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所在课题组拥有开展国际合作的科研梯队。
  2.拟聘请的外国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在学术领域里有一定造诣,可以解决合作科研中的实际问题。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必须提交所依托项目(原批准项目)的任务批件复印件3份。
  2.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资助申请书》3份(见附件1)及《〈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资助申请书〉清单》1份(见附件2,清单填写说明见附件3)。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本。
  3.申请书中有关“原项目”的栏目,应填写聘请专家所依托项目的情况。
  4.申请书中“学校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间及检查与评估方法”、“学校外国专家工作评审委员会意见”由学校组织填写。
  5.提交申报材料时必须附所在单位意见函。
  四、审批程序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
  2.通过审核的项目排序后经项目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报教育部。
  3.上报教育部而未获批准的项目,自动转为“吉林大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该项目介绍详见http://oic.jlu.edu.cn/oic/waiguozhuanjia.php)。
  五、申报与批复时间
  1.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2. 5月中旬学校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并上报通过审核的项目材料。
  3. 5月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布学校审核结果。
  4. 次年3-4月教育部下达通过审批项目的批复。
  请按照以上要求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逾期申报的材料概不受理。
  联 系 人:孙妍青,张海霞
  联系电话:5166565,5166567
  电子信箱:sunyanqing@jlu.edu.cn,zhanghaixia@jlu.edu.cn

  附件1:《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资助申请书http://oic.jlu.edu.cn/fujian/1.doc (将此地址粘贴到浏览器地址栏即可下载)
  附件2:《〈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资助申请书〉清单》http://oic.jlu.edu.cn/fujian/2.xls (将此地址粘贴到浏览器地址栏即可下载)

  附件3:清单填写说明:http://oic.jlu.edu.cn/fujian/3.doc (将此地址粘贴到浏览器地址栏即可下载)

  附件4:学科代码库:http://oic.jlu.edu.cn/fujian/4.xls (将此地址粘贴到浏览器地址栏即可下载)

  附件5:职称代码库
http://oic.jlu.edu.cn/fujian/5.xls (将此地址粘贴到浏览器地址栏即可下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四年四月十



( 国际处 2004年04月23日 15: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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