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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04-06-07 点击数:
关于进行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院各位教师:
  为加强我院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我院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范围:
  1.2001年至2003年获得立项资助的国家、教育部、中央其它部委、省、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2001年度校精品研究项目已于2003年完成中期检查工作,不参加此次检查。

  二、项目检查办法:
  1.本次项目检查采取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和专家点评的方式进行;
  2.项目负责人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
  4.专家点评,提出修改建议。
  三、项目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3.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5.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
  四、项目检查时间:
  6月16日—17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项目检查地点:
  东荣大厦会议室(具体检查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位教师认真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并于6月9日前将检查表一份(A4纸双面复印)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的电子文档报送科研秘书陈治国处。

  联系人: 陈治国   联系电话: 5166375


 

(东北亚研究院 2004年06月07日 11:54:20)



附件3:DOC 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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