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重要]
院、中心各位教师:
为加强我院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我院哲学社会科学各级各类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范围:
1.2001年至2003年获得立项资助的国家、教育部、中央其它部委、省、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2001年度校精品研究项目已于2003年完成中期检查工作,不参加此次检查。
二、项目检查办法:
1.本次项目检查采取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和专家点评的方式进行;
2.项目负责人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
4.专家点评,提出修改建议。
三、项目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3.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5.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
四、项目检查时间:
6月16日—17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项目检查地点:
东荣大厦会议室(具体检查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位教师认真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并于6月9日前将检查表一份(A4纸双面复印)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的电子文档报送科研秘书陈治国处。
联系人: 陈治国 联系电话: 5166375
有关我院参加项目中期检查的教师名单及项目检查表,请见附件3。
(东北亚研究院 2004年06月04日 16: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