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重要]
各位教师:
从本学期起,教师成果统计将采取随时上报的原则,请有新发表成果的教师到陈治国处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一式1份;
(二)著作类成果,提交样书2本;
(三)论文类成果,提交论文发表刊物原件(注:发表在《东北亚论坛》、《现代日本经济》、《人口学刊》上的成果不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包括刊物(文集)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论文全文;
(四)报告类成果,提交报告复印件2份,采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补报论文转载和著作书评情况,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包括刊物(文集)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文章全文。
(六)审核后,论文类成果原件可退还申报人,著作类成果分别在社科处以及院内各留存1本。
东北亚研究院
2004年6月18日
(东北亚研究院 2004年07月02日 17: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