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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日期:2005-06-16 点击数:
关于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公费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医院的教职工和学生医药费报销时间为:
  
  1、6月24日上午给2005届毕业生报销医药费,地点在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

  2、6月28日上午给离休人员报销医药费,下午给退休人员报销医药费,地点在前卫北区老干部活动室。

  3、6月29日在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给教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

  4、7月1 日在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给教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

注:1、年度内超3万者不在公费医疗中报销。
  2、报销医药费的同志必须携带医疗证、本院医生开的转诊介绍信(只限一次有效)、在外院看病的病志本、开药的复写处方及所花费用的清单(住院患者),离、退休职工需带离、退休证。








       
(东北亚研究院转 2005年06月16日 1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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