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亚研究院在分析检查阶段做好征求意见的通知 [重要]
按照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对分析检查阶段征求意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征求意见工作由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二、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
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主要针对领导班子在推进我院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工作方法、体制机制以及班子成员在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问题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和要求
1.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召开由师生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方面意见。座谈会具体参加人员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发放征求意见表。由院内各支部组织师生员工填写《吉林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意见表》和《东北亚研究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意见表》,于4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征求意见表交至院办公室。
3.设立征求意见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地址为xuhui@jlu.edu.cn,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8日。
4、个别访谈。
东北亚研究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4年22日
(东北亚研究院 2009年04月25日 08: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