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8]7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加快世界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增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将代表我校科研实力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学校启动2018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计划(以下简称“外译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
外译计划资助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尤其是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和获高层次科研奖励的著作类成果的对外译介。
二、基本要求
1.外译计划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成果内容必须坚持正确导向,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现较高学术水准,适合推向世界。
2.本年度外译计划资助文版以英文为主,其他文版也可资助。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语言习惯。
3.原著成果原则上应为20-3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进行适当压缩和改写。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资格
(1)我校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有翻译著作所属研究领域学术背景且在官方语言为翻译对象语种国家1年以上学习工作经历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
(2)申请人申请前须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著作权人,须获得相应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出版社享有翻译权的,须获得相应出版社的授权证明。授权证明需要附在申请材料中。本次申报过程中,申报成果同一语种的外译版权只能授权一次。
(3)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往年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但未获立项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的,可以申请。
2.申请材料
(1)申请者需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计划申请书》(一式5份,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
(2)申请者需提供译稿或翻译样章5份(须为5000-10000字核心章节),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五、资助经费
每项计划资助标准暂定为5-10万元
六、项目管理
外译计划研究成果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获准立项的本计划可办理结项;未进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项范围的,成果经鉴定后须以外文或中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上述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符合要求。申报材料于10月17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xiaohaiyu@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计划申请书
2.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