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防控指挥部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国庆中秋期间防疫工作文件要求和2020年9月29日学校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果,贯彻好各级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我校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国庆中秋期间防控和安全防火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院师生要落实“非必要不出市,非必须不出省”的要求,严格履行出行审批报备程序,对出长出省人员申请实行“谁签字谁批复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层层包保责任制。广大师生不得前往境外、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山东省青岛市,四川省德阳市、泸州市,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有变化的,防疫政策也将随之调整)。
二、全院师生要在节前落实好防疫防火工作自查。学院行政综合办公室和学院领导班子在假期安排值班,值守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
三、10月4日除毕业年级外的所有学生务必返回长春市。10月5日起,有课的教师必须正常上课,不得因假期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假期所有离开本市的师生员工要填写入校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并逐一核对通信行程卡,对不符合复工复学要求的人员,在明确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前,坚决不允许进入校园,并及时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全院师生要保持信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五、开学前,全院师生要结合学校秋冬季节疫情防控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安全防火检查,做好假期办公室和寝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师生在放假期间要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外出活动时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生病及时就医,坚持做好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东北亚研究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