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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补充通知(省属高校教师系列)

日期:2021-12-17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制度,经东北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招生实施细则做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资格审核阶段

由我院“资格审核小组”根据资格审核标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材料评议成绩排序不区分导师,根据学校当前在该专项计划为我院分配的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1:4的比例,对所有考生按材料评议成绩排序后,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拟录取阶段

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不区分导师的前提下,按照学校最终分配的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参照此前发布的《东北亚研究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全日制)》,未尽事宜由东北亚学院负责解释。

东北亚学院

2021年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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