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学院2021年博士生录取调档等工作安排
《2021年东北亚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公示》中的考生,须按期提供以下材料:
一、往届生应于6月15日前、应届生于7月6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邮寄至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仅限EMS或邮政机要,其他快递公司不予接收)。
邮政编码:13001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411室
接收人:东北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85166390
注:如应届生人事档案由所在学校统一负责邮寄,则根据所在学校安排即可。
二、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供彩色清晰扫描件PDF版(原件考生本人保存,待9月份开学后统一收取),压缩打包发至邮箱shandan@jlu.edu.cn。压缩包和文件命名格式:拟录取专业-姓名-2021博士政审材料。
1.《考生考察写实表》扫描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基层单位、学院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盖章。命名格式:“1.考生姓名-考察写实表”(原件可随考生档案一同邮寄至我院,或开学报道时提交)
2.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往届考生:有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还应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无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或《档案转递通知单》)。命名格式:“2.考生姓名-解除劳动合同/档案证明”。
3.需要调档函的拟录取考生请于6月15日前,自行下载《调档函》(见附件)彩印使用。仅限我院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本人使用,若他人非法使用,我院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如需要调档函原件,请联系下方咨询电话。
4.档案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将在9月份入学之后进行。
三、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负责解释。录取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请录取考生随时关注东北亚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东北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
0431-85166390。
东北亚学院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