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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补充采集的通知

日期:2015-12-11 点击数:
 
关于2016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补充采集的通知
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已于10月底结束。针对部分研究生未能按期在校进行信息采集的情况,经学校与新华社吉林分社协调,现将补充采集工作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预计2016届毕业的研究生且未参加本次学校统一组织采集的,在2016年4月份每周五下午(13:00—16:00)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到新华社吉林分社进行补充采集(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此类学生也可以持上述证件到北京新华社总社,在工作日随时进行信息采集;已参加今年10月份统一采集的研究生,不得重复采集。 照片邮寄地址统一填写: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行政楼422室 研究生培养处 收 附: 新华社吉林分社联系人:高崇 办公电话:0431—88463090 88463076 拍摄地址: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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