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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15-11-1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15年9月24日,校长办公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15年10月30日起贯彻施行。《细则》的公布施行,是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学校党委和各级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

  《细则》是落实《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部规范性文件,是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细则》的颁布实施对学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学校消防法治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发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细则》的实施有利于保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不断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有利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有利于制定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火、依法办事”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利于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有利于加强和完善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公正、严格、文明执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细则》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准确把握《细则》的精神实质、

  《细则》以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全面落实《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对《规定》中宏观、原则、概括的条款内容进行了分解和细化,对部分条文进行补充、完善以及对消防专用语的解释,《细则》对各单位消防工作的开展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细则》重点从四个方面对《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条款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一是 “消防责任”明确了从单位(部门)、部位、岗位及个人的消防职责,着重强调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单位(部门)其他分管领导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消防安全管理”对管理单位(部门)、部位按其职能进行了单列并明确其职责,着重强调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三是“消防工作奖惩”细化了消防工作应表彰和处罚的条款,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保证安全成绩突出和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在奖惩上都做了详细规定;四是对重点单位、部位、岗位的安全规定内容进行了完善,使其条款更加具体和针对性。同时还对《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他部分章节条款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如:《细则》对校内商业网点的消防安全管理从管理单位职责到经营商户的消防责任都做了详细规定,并规定了经商业户缴纳“综合治理”保证金制度。所以校内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要逐条逐款地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领会精神,严格执行《细则》各项规定。

  三、广泛开展《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

  抓好《细则》的学习宣传是贯彻落实《细则》的关键,各单位(部门)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细则》作为推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确保《细则》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部门)要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宣传教育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特别是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具体部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宣传《细则》,要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细则》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做好各项规定、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工作。针对单位(部位)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安全环境等各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宣传培训。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培训,确保各单位(部门)、部位、岗位等责任主体和人员学法、知法、守法,要把《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与“平安吉大”创建活动、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安全工作结合起来。对《细则》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细则》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四、认真履行《细则》赋予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的监管职责

  《细则》赋予了学校消防监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各单位的监管主体地位和职责,并对各级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单位(部门)要严格依法监管,切实履行好《细则》规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规范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依照《细则》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加强消防安全的源头管控。各单位(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资金的投入,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档案,保证单位(部门)、部位、岗位的消防责任落实到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特殊部位、岗位消防安全的重点检查,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责。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回收的监管工作,主管部门要对危及学校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隐患,严格按规定告知其所在单位、部位、及消防隐患的责任人,督促其隐患的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排查准确、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各单位(部门)在贯彻实施《细则》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到文明管理,优质服务。要主动与学校消防监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合力做好《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

  五、切实加强《细则》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管处罚力度

  学校消防部门要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细则》针对一些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部门)、个人,在校园内从事各种活动的外来单位和人员处罚都做了明确规定。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可以直接进行查处,给予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些规定都将对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产生积极效应。校长办公会上李元元校长指出:《细则》的落实关键一是要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明确自己的责任义务,知道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违法的,哪些是高压线不能碰的。二是消防监督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实施监督管理,要采取铁的手腕,保持消防监管的高压态势,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李元元校长的指示,加强各级消防组织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各级监管部门要主动向上级主管和分管领导报告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理顺职能、完善手段、落实责任,为《细则》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六、学校结合“秋季行动”和“冬防”工作开展对贯彻落实《细则》情况进行验收检查。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宣传贯彻《细则》,切实抓好各项消防工作落实,把目前开展的“秋季行动”和“冬防”工作与《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起来,在开展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落实《细则》的各项规定。学校在专项整治活动和冬防工作结束后,将重点检查验收《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的落实情况,各单位(部门)要在上报的总结报告中把《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反馈,学校将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吉林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5年11月12日

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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