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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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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4-06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6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启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选拔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教育部与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于2009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魁北克省政府高等教育合作协议》,有关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576)。

  二、选派专业

  本项目选派专业:卫生、人文社科、艺术文学、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等。

  三、留学身份及期限

  1.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2.短期研修学者,留学期限为4个月;

  3.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四、选派规模

  全国计划选拔30人,每个类别10人。

  五、选派原则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选、加方评审、国家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派。

  六、资助方式

  ㈠国外经费:

  1.留学基金委将提供被录取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2.魁方为被录取人员提供在魁留学期间的生活费:

  ⑴博士后研究:35,000加元/年;

  ⑵短期研修学者:3,000加元/月;

  ⑶博士研究生:25,000加元/年,资助期限为3年(9学期),最多可延长12个月(1,000加元/月)。

  3.除奖学金生活费外,魁北克医疗保险部为被录取人员提供医疗保险,魁方为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免除外国学生差额学费奖学金。

  ㈡国内经费: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外语培训旅费或考务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各临床医院的教师培训经费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七、申请条件

   申请人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相应身份类别选派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申请条件,并满足如下相应条件。

  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㈡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㈢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㈣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㈤博士后研究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我校在职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3.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年以内。

  4.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㈥短期研修学者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5年。

  ㈦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我校在职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3.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

  ㈧之前没有享受过该项目下的奖学金及任何魁省提供给外国人员的优秀奖学金。

  ㈨在读学生的该类别申报由我校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办。

  八、选派程序

  ㈠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结合科研项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导师的研究领域制定出国研修计划。

  ㈡单位推荐:各学院及其学术委员会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指导、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㈢学校审核:学校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提交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审定推荐人选。

  ㈣国家确定:学校上报推荐人选,由加方和留学基金委评议,确定资助人选。

  ㈤结果公布: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九、派出与管理

  ㈠派出时间:被录取人员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拟派出时间2016年,具体派出时间以魁省通知为准。

  ㈡资格取消: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批准,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㈢行前培训:组织派出前办理各类手续的说明会及行前教育,并对录取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㈣协议签订:统一组织签订留学基金委、学校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公证。

  ㈤派出管理:参照《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㈥回国汇报: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国外留学期间,应按协议约定,参照出国前的研修计划,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每3个月向所在学院、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回国后提交国外学术研究成果及对建设性意见等书面总结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学术研讨或报告会,专家考评。

  ㈦减少限额:请各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各中层单位负责人也应认真审核。如学校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申报人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申报资格,其所在中层单位也将减少下一年度国家公派项目推荐限额。

  十、申报事宜

  ㈠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2人及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无可不附)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㈡申请人应自行提前组织材料,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25日(星期一)在线填写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国家留学网http://apply.csc.edu.cn),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正式申请材料。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

  ㈢请各中层单位指派一位院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 ,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㈣非教师类人员请到所主管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传  真: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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