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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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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03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申报工作,根据中组部《2016年国家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6年我校可申报以下项目: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

  3.外专项目

  4.青年项目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6.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含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1960年6月1日后出生);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5年6月1日后出生);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级别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3.申报人(含人文社科项目)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2015年6月1日后回国)。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4.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有关要求。

  2.申报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4.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短期项目的,可比照外专项目,按规定程序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5.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三)外专项目

  1.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2.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3.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4.其它要求请参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通知。

  (四)青年项目

  具体请参见校内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1.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2.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六)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1.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1960年6月1日后出生)。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2.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2015年6月1日后回国)。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短期项目的,应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著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在国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艺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创新人才长期、创新人才短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每位申报人的纸质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报信息表》打印后粘贴于档案袋正面。电子版使用U盘报送。

  (一)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简要情况表、吉林大学申报简表、第十三批国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申报书和附件合并装订。附件材料应编写目录、页码,并包括以下内容: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以全职在校工作的,工作合同应有单位盖章、负责人及本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未全职来校工作的,由申报人在意向性工作协议上签字后,正常装订并扫描。人才办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统一办理“负责人签字及盖章”部份。);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申报文化艺术人才项目,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9)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10)破格申报者应附破格申报材料(装订在附件材料中的破格申请无需加盖公章,落款处为“吉林大学”)。

  2.其他纸质材料(无需装订,单独报送)

  (1)简要情况表。

  (2)吉林大学申报简表(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第十三批国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破格申报者应附破格申报材料(需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文件夹名称格式统一为“学院-姓名-申报项目类型”,文件夹内容包括:

  1.姓名-申报书. doc

  2.姓名-附件. pdf(电子版附件材料应压缩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

  3.姓名-简要情况表. doc

  4.姓名-第十三批国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xls

  5.姓名-吉林大学申报简表. xls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15年6月24日16:00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引进科(行政楼113室)。人才办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协助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报送至有关部门。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各中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引进过程中要注意广开渠道、积极动员,营造“全员引才”的良好氛围。

  (二)学校将于近期在主流媒体上进行招聘宣传,人才工作办公室在收到应聘材料后会第一时间转发给各中层单位,各中层单位须及时与申报人取得联系,并尽快确定是否予以推荐。同时,学校鼓励各中层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洽谈工作。

  (三)各单位应由主要领导牵头,专人负责,为申报人提供全程服务,要安排专家协助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四)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各中层单位要严格把关,科学评估引进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引才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联系人:郑诺 高崴 夏禹

  联系电话:0431-85166048

 

  附件:第十三批申报材料                         

                          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流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请2017/2018年度美国哈佛-燕京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