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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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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18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 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采集对象

  拟于2016年12月份毕业以及2017年6月份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外国留学生不参与采集。

2.报名方式

  本次拟参加现场采集的研究生,必须于9月19日11点之前,通过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http://gim.jlu.edu.cn/yjsy/new/,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一)。未经管理系统报名的研究生,由于基本信息未在新华社吉林分社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系统备案,将无法进行现场采集。

3.采集时间

  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13:00-14:00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场,错过采集时间将不能进行采集。

4.采集地点:

  前卫南区无机超分子楼一楼报告厅

5.现场采集流程

  学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按学院为单位排序,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现场每人交费20元,准确填写图像信息采集统计表(附件四),经工作人员利用专用设备审核身份信息后,进行图像采集,结束后及时有序退场。

二、相关要求和说明:

  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数据是毕业研究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基本依据,请各位研究生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

  1.为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准确,要求应届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在校参加拍摄,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凡是未按通知规定私自采集毕业图像,由研究生自行承担学历可能无法认证的风险。

  2.关于图像采集费的交纳方式上,根据吉林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本次图像采集费由承担采集任务的新华社吉林分社现场收取。收费标准沿袭中国图片社《关于规范2014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的说明函》(附件五)的要求,采集费用每人20元。为便于现场收取,请学生一定提前备好零钱。

  3.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通过专用设备确认身份进行现场采集(临时身份证无效),无二代身份证的学生抓紧补办。

  4.请务必通知参加采集的学生,本次采集于拍摄40天后登录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若核对无误,必须进行网上确认,本次采集才能生效。

  65本次未能参加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学校不再组织补拍,请学生自行到新华社吉林分社进行补充采集。凡参加今年9月份统一采集的研究生,不得重复采集。

 

附:新华社吉林分社图像采集要求:

  1.时间:2016年10月份或2017年4月份每周五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东中华路43号新华社吉林分社(文化广场东侧,东中华路与牡丹街交汇处)

  3.方式: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自行前往,新华社在规定时间之外不接待零散学生。

  4.办公电话:0431—88463090 88463076

 附件一:吉林大学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报名指南

/uploads/2016/10/121638378184.doc

附件三:采集地点路线图

/uploads/2016/10/121641268187.doc

附件四:图像信息采集统计表

/uploads/2016/10/121642075249.xls

 

 

 

上一条:关于2016年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外语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 不端行为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