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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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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2-22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遴选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拔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帝国理工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帝国理工学院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或进行访学交流。有关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810)。

    二、选派专业

本项目选派专业:该奖学金将支持留学人员攻读帝国理工学院已设置任何专业的进行访学交流,或攻读博士学位。

三、留学身份及期限

㈠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㈡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硕博连读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四、选派规模

全国协议名额分别为

㈠访问学者:10人/年

㈡博士研究生:15人/年

五、选派原则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选、英方录取、国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派。

六、资助方式

㈠国外经费

1.访问学者: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奖学金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护照费。

2.博士研究生:全部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帝国理工学院平均分担。每个奖学金将包括国际学生的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由帝国理工学院根据其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发放)和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如奖学金生的博士阶段学习期限需超过3年,为顺利完成和博士论文写作,可以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帝国理工学院共同确定。

㈡国内经费: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外语培训费或考务费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资助。各临床医院的教师培训经费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七、申请条件

㈠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㈡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㈢具有帝国理工学院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或从事访学交流的邀请信

㈣须达到帝国理工学院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㈤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应在获得帝国理工学院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提名之后,方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不在外方提名名单上的申请人,其申请不予受理。

    八、选派程序

㈠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结合科研项目、外方院校合作者/导师的研究领域制定出国研修计划。

㈡单位推荐:各学院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指导、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上报学校。

㈢学校审核:学校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提交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审定推荐人选。

㈣国家确定:学校上报推荐人选,由英方录取,留学基金委评议,确定资助人选。

㈤结果公布: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九、派出与管理

㈠派出时间:被录取人员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拟派出时间2017年9月,具体派出时间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

㈡资格取消: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批准,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㈢行前培训:组织派出前办理各类手续的说明会及行前教育,并对录取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㈣协议签订:统一组织签订留学基金委、学校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公证。

㈤派出管理:参照《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㈥回国汇报: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国外留学期间,应按协议约定,参照出国前的研修计划,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每3个月向所在学院、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回国后提交国外学术研究成果及对建设性意见等书面总结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学术研讨或报告会,专家考评。

㈦减少限额:请各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各中层单位负责人也应认真审核。如学校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申报人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申报资格,其所在中层单位也将减少下一年度国家公派项目推荐限额。

十、申报事宜

㈠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2人及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无可不附)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㈡网报材料

1.申请人应自行提前组织材料,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26日(星期日)在线填写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国家留学网http://apply.csc.edu.cn),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正式申请材料。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并于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审核。

2. 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前,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帝国理工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帝国理工学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外方公布的博士研究生具体信息请参阅:

http://www.imperial.ac.uk/study/pg/fees-and-funding/scholarships/international-scholarship-collaborations/csc/。

㈢请各中层单位指派一位院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 ,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㈣非教师类人员请到所主管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传    真: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12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和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参加东北师范大学培训部2017年春季外语培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