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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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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驻行政服务中心教师办事大厅窗口试运行的通知

日期:2017-03-0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驻中心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教师办事大厅窗口于2017227日起试运行,具体办理业务如下:

1.在编在岗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任务办理;

2.在编在岗教职工赴台任务办理;

3.外籍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办理;

4.因公护照生物信息采集;

5.因公临时出国(境)签证(签注)办理;

6.因公临时出国(境)财务预算审核;

7.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费用缴纳与结算;

8.因公护照(通行证)领取、缴回;

9.因公临时出访信息查询;

10.《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

11.职业(z)签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办理;

12.《外国专家证》办理、延期、变更和注销;

13.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延期、变更和注销;

14.《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办理;

15.引智项目经费核销审批;

16.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含双边会议)申报;

17.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和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申报。

     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7110日发布的校内通知,自2017116日起,上述业务须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外事专办员统一负责办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不受理非外事专办员的办理申请。

     10-16项业务(涉及外国专家工作)受理时间为每周二、周五下午。

     以上事宜望周知,因业务调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85167130 8516713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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