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搜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27 点击数: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3月31日(星期二)12:00前将附件2、3、4的电子版提交至院办。

校内各单位:

按照享受我省“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申报评定工作部署,定于近期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327日至43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享受“18条”人才待遇对象划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部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详见附件1)。

(一)申报范围

   1.从省外引进(含柔性引进)人才:与我校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协议)的人才。首次签订日期最早可前溯至201425日。

   2.省内享受扶持政策人才:对照我省人才目录,经认定符合我省D类及以上标准条件的省内人才,此类人才须在编在岗。

   ()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3.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4. A层次人才无年龄限制;BCD层次人才年龄一般情况不超过60周岁,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评定申报表》(附件2和《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评定一览表》(附件3

2.学院报送。(1)各中层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吉林省人社厅将立即取消其推荐资格,停止所在中层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学院将填报人信息汇总录入《“18条汇总表”(内分省外引进人才和省内享受扶持政策人才)(附件4,注意查看表格内“填表说明”。

四、报送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2.请各单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以学院命名,电子版于43日前发送至panguoqing@jlu.edu.cn。内附个人文件夹以“学院+姓名”命名。纸质版材料(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服务科鼎新楼A651室。

五、其他说明

疫情期间,申报前期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网上受理为主,待疫情结束后,相关材料报送及工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根据省人才新政“18条”划分ABCD类人才称号(附件5),相应咨询和联系方式:

1.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梦鸽   89228978    潘国庆   89228972

2.教务处:

联系人:刘成萌   85166422

3.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王殿钧  85168706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联系人:付 娜   85167425

5.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朱 明   85167419     于敬鹏   85166454

孙铁民  85166453

6.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孟祥臣   85167299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327

 

附件1:《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

附件2:《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评定申报表》

附件3:《吉林省人才18条评审一览表(2019-2020年度)》

附件4:《“18条人才政策”汇总表(省外引进人才和省内享受扶持政策人才)》

附件5:《职能部门相对应的人才称号》

附件6:《关于享受我省“18条”人才政策待遇兑现对象参评人员范围界定的几点说明》

 

上一条: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启事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