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东北亚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公示中的考生,须按期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人事(学籍)档案,密封盖章后邮寄至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往届考生应在6月20日前、应届考生应在7月6日前调档至我院,如应届生人事档案由所在学校统一负责邮寄,则根据所在学校安排即可。
邮政编码:13001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A411室
接收人: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166390
注:档案仅限使用EMS邮寄,使用其他快递公司邮寄不予接收。
2.以下材料提供彩色清晰扫描件PDF版(原件考生本人保存,待9月份开学后统一收取),压缩打包发至邮箱wangdijlu@jlu.edu.cn。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格式为:拟录取专业博士-姓名-政审材料。
(1)《考生考察写实表》扫描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基层单位、学院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盖章。命名格式:“1.考生姓名-考察写实表”。
(2)有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无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或《档案转递通知单》)。命名格式:“2.考生姓名-解除劳动合同/托管证明”。
二、需要调档函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调档函》(见附件)彩印使用。仅限我院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本人使用,如他人非法使用,我院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档案及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将在9月份入学之后进行。
五、党、团员必须带组织关系来校报到。新生报到时,党员须到所在学院进行登记,经学院初审、学校复审合格后,方能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1)吉林省范围内党组织转来的党员,由党员原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直接转接至“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委员会”,无需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吉林省范围外党组织转来的党员,须持“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全国党员联网系统中下载)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为“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党员档案可随人事档案直接寄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团员需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组织关系接转,接转组织名头为“共青团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委员会(或共青团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委员会)”,选择“2023级博士学生支部委员会”其团员档案可随人事档案直接寄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时办理团籍转接手续。
六、专项计划考生(含省属高教、少民)只需提供《考生考察写实表》扫描件,并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无需调档和办理组织关系转入。
七、录取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请拟录取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
八、本办法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负责解释。
东北亚学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