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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重要]

日期:2006-01-04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重要]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06]12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严格按照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推荐,推荐人选必须从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并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重点选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
  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以及在本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推荐条件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发展我国科技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专家、学者。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建的新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或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长期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很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三、推荐名额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控制指标数为11人。由于指标有限,各单位只限推荐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不受推荐指标的限制。

四、推荐程序
  我校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推荐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推荐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单位推荐。各中层单位召开党政班子会或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评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上报校人事处。
  (三)学校推荐工作小组推荐。学校成立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小组,对基层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确定候选人。
  (四)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将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
  (五)校内公示。学校对拟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后,学校将候选人名单上报给教育部人事司。

五、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认真进行推荐,确保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确保推荐人选的高水平、高素质。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推荐工作,应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推荐人选时,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
  (三)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交的获奖、论文和项目等成果材料要严格审查,认真核对原件,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后果由本人和所在单位负责。

六、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有关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申报表中推荐人选的成果和业绩的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真实,有数据例证。成果取得时间从2001年1月1日算起。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有:
  1、《吉林大学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一览表》(A3格式),由申报单位打印填写,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表格上方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提交书面及电子版各1份。
  2、申报人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A4格式)和《吉林大学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审一览表》(A3格式)。需提交书面及电子版各1份。申报人请严格按照《专家情况登记表》后附的填表说明填写表格,不得随意更改表格的格式。《专家情况登记表》中的第1—3页由申报人本人填写,第4页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申报人所在的中层单位统一填写,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需报送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装订成册,在封皮处由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6月6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技术干部科。

  联系人:张蓼红 联系电话:5166483

  附件:1、吉林大学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一览表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吉林大学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审一览表

                                 人 事 处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日

注:附件请见“校内通知”处。 


(东北亚研究院转 2006年06月01日 01:38:05)


上一条:关于申报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重要]

下一条:关于在籍研究生补办学生证的通知